近期,A股市場活躍度持續升溫,“非法薦股”現象也有所抬頭。11月4日,廣東證監局發布一份行政處罰判決書稱,吳某平在未取得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核準的情況下,違法提供直接或間接有償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最終被廣東證監局沒收違法所得255.17萬元,并被處以200萬元罰款。
事實上,社交平臺上掀起的“薦股熱”正愈演愈烈,部分無資質機構和個人利用短視頻等平臺進行“非法薦股”、傳播虛假信息。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自己無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質,卻在網絡平臺上打著“股市大V”“炒股專家”的旗號,開展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有償咨詢服務,誘導投資者進行個股投資,并通過“直播訂閱”“收費文章”“付費問答”等各種項目讓投資者持續繳費;或誘使他們將資金轉入指定的非法交易軟件、誘導付費進群以獲得所謂的“內部資訊”及投資指導等,以牟取非法利益。
我們知道,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屬于特許經營業務。任何機構或個人就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走勢、投資證券的可行性,以口頭、書面、電腦網絡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形式向公眾提供分析、預測或建議,必須先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證書或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執業證書。
“非法薦股”等行為可能會誤導投資者決策,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危害投資者資金安全。對資本市場而言,此類行為可能放大投資者情緒,擾亂市場正常秩序,需要司法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傳播行業主管部門等多方力量聯動進行綜合治理。
網絡平臺非法外之地,自媒體從業者在接受粉絲認可的同時,應當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不可為牟利而跨越法律紅線。社交平臺、證券經營機構要強化財經博主的行業資質審核,及時提出風險預警。
廣大投資者也應當認識到證券交易屬于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切勿輕信所謂的“股神”推薦,在選擇咨詢機構時要慎重,作出投資決策時要理性。畢竟,耐心與從容是投資的核心要義,投資者應培養獨立思考能力、設置明確的投資策略,遠離非法證券活動,避免因從眾跟風心理陷入騙局或遭受損失。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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